张少康:选举法修改体现平等

庞革平 谢建伟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3-1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从1980年就开始参加选举活动。在农村选区调研时,亲身感受到农村选民非常渴望能与城市选民一样,按照同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选举人大代表。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本次会议对选举法进行第五次修改。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各行政区域不论人口多少,都应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这些修改都鲜明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这些修改,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将更加适应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需要,更加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来源: 人民日报 2010-03-12 责任编辑: 温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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