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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草案基本成熟 建议表决通过

——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发言摘登(一)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07-0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7年6月24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发言摘登如下:

        司马义·艾买提副委员长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工作非常重视,向社会全文公布草案,广泛听取了意见。法律委员会做了大量的工作,向其他的部门征求意见,也到各个省市地区进行调研,征求意见,该采纳的都采纳了,经过多次修改以后,现在这一稿还是比较完善的,我赞成提交这次会议表决通过。特别是在当前劳动诉讼较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制定并颁布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关系非常重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这个关系处理不好,整个社会关系很难处理好,进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所以,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劳动合同和以及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为制定这部法律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部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特别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原则,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这部法通过后,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任克礼委员说,劳动合同法草案经多次修改后,更加完善,更加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更为公平地设定了用人单位的义务,比较适应当前我国劳动合同实施的现状。赞成本次会议审议修改后通过。

        陈舒(全国人大代表)说,劳动合同法草案在向全民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我也参加了。草案四次审议稿给我的感觉是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正当其时,既能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适应了现在国家经济发展阶段的需求。即通过法律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派遣问题争论比较多,但这次修改得非常好,对非法用工、虐待、奴役劳动者的情况,草案都有了明确的规定,相信法律颁布以后会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起到很好的作用。

        杨兴富委员说,为制定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是非常必要的。前三次的审议、修改,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应该说,已改得比较好,基本成熟,建议本次会议讨论作进一步修改后表决通过。

        王涛委员说,劳动合同法很重要,草案经过三审后,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修改得很不错,建议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后尽早通过。这部法对规范劳动合同,特别是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方面非常重要,越早通过越好。

        马巧珍(全国人大代表)说,劳动合同法草案是第四次审议,说明我国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越来越高,尤其是关系到民生问题,关系到广大劳动者利益的问题,越来越慎重,我们基层对这些非常满意。草案的指导思想是在保证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完全正确的,也符合基层的实际。

        郑功成委员说,劳动合同法四审稿又进一步完善了,经审议修改后建议提交本次会议表决通过。这一草案中强调了统一劳动管理,加上了职业危害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等内容,对劳动者的保护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总的来说,我认为四审稿比与前几稿相比又有了进步,我赞成提交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乌日图委员说,劳动合同法草案经过了三次审议,各方面条件已经成熟。审议期间法工委多次和有关部门交换过意见反复修改,我也参加过。总之,我认为这次法律草案已经成熟,建议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李东辉(全国人大代表)说,劳动合同法草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经过三次审议,对草案进行了多处修改、补充,使之逐步趋于完善,这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精神。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法律草案。赞成提交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买买提明·阿不都热依木委员说,这次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从篇章结构、文字表述、条款内容等方面都作了不少的调整和充实,较上一稿更加完善和成熟,同意审议修改后表决通过。

        郭凤莲委员说,我认为劳动合同法草案经过三审,修改得很好,非常满意。制定劳动合同法是非常重要的,而且非常必要,希望劳动合同法尽快出台。

        丛斌委员说,劳动合同法草案经过三次审议修改,我认为已经基本完善,同意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通过。以后应在全国大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避免类似山西“黑砖窑”事件的再次发生,“黑砖窑”事件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不应该发生的悲剧。

        庞丽娟委员说,劳动合同法草案四次审议稿较好地吸收了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草案基本成熟,特别是对立法宗旨的修改,我非常赞成,认为更好地体现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立法精神,我认为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再作进一步修改后,这次会议可以表决通过。

        戴证良委员说,劳动合同法草案经过几次修改以后,内容比较全面,充分体现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双方利益都得到了保护,符合实际,建议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夏鸿辉(全国人大代表)说,我是四川省的人大代表,我与企业中从事劳动关系工作的同志开了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了解了情况。总体来说,大家都很赞同劳动合同法草案,认为这部草案内容很全面,可以很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万宝瑞(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说,劳动合同法草案经过四次审议,更加全面,更加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草案已基本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邢军委员说,我认为劳动合同法草案经过三次审议,本次会议进行四审,这一次修改的稿子非常好,我也同意以上几位委员所讲的,建议尽快在本次会议通过,因为比较成熟了。从目前社会的情况来看,实事求是地讲用工比较乱,特别是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是很强,所以用工比较混乱,非常不规范。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明确劳动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用工关系,尽快制定本法,我认为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及时的,应当尽快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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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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