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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委员长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4月29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吴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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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各项议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已经进行完毕。
        会议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护照法,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定加入和批准了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及协定。会议再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和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初次审议了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和反洗钱法草案。会后,请法律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普及义务教育、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两个专题工作报告,会后请常委会办公厅将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送交有关方面,供研究改进工作参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这次会议在听取国务院关于“四五”普法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认识。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统筹部署,把“五五”普法规划贯彻好、实施好。二要突出重点。从普法的对象来说,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五五”普法的重中之重。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是最好的普法教材。只有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知法、懂法,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更好地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从普法的内容来看,要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作为重中之重。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懂得依法按程序调解矛盾和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三要增强实效。20年的普法实践告诉我们,社会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学校。要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很重要的一条是要将法律运用到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去,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植于实践的沃土中,生根发芽结果。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断改进普法方式,着力解决与法治实践结合不紧的问题,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深得民意。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立法和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透明度,使立法和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
        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发展和自主创新,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召开了全国科技大会,要求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目标主要有三条:一是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达到70%。发达国家均高于70%,而我们现在只有39%。二是对外技术依存度要低于30%。发达国家一般在30%以下,美国和日本在5%以下,而我们现在是50%以上。三是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2-2.5%,现在全国平均水平只有1.4%。今年,常委会把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推动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有关法律政策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报告,下个月常委会将对专利法进行执法检查,会后还要请路甬祥副委员长作专题讲座。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安排,目的就是为了更有效地推动这项工作。大家认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产业升级、开展节能降耗的内在支撑和不竭动力。大家指出,要实现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任务相当艰巨,必须狠抓落实,着力体制机制创新。一要整合资源。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实现资金和技术的良性循环,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二要明确重点。要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抓住事关全局的战略性重大课题,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并从政策上鼓励技术创新,努力实现重点突破和跨越发展。三要重视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关键在人才。要建立和完善培养人才、聚积人才、激励人才的机制和制度,为人才施展才华开辟空间、提供舞台,不断激发人才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义务教育和素质教育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基础性工作,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本届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2003年把修改义务教育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教科文卫委员会进行了多次专题调研。2004年,常委会对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中,提出了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建议,并要求尽快修改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于今年2月提出了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审议。本次会议在继续审议修订草案的同时,还安排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普及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报告。大家反映,把执法检查、审议专题工作报告与立法工作结合起来,既可以把各方面提出的比较成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写进法律,提高立法的质量,同时也便于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深化改革。今后,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以完善,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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