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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委员长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6月25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6-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共审议了5件法律草案,通过了其中的2件,听取审议了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2009年中央决算,听取审议了2个执法检查报告,批准了1件国际条约,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开得很成功。
    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进一步明确了行政监察对象和行政监察职责,完善了举报制度,理顺了行政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等,对做好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审议通过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是在总结原有行政法规实施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强化了管道企业保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义务和责任,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细化了管道安全保护措施,规定了危害管道安全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对更好地维护国家能源输送安全和公共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
    今年大会结束后,常委会分别组织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科技进步法进行执法检查。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路甬祥、陈至立、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严隽琪、桑国卫等副委员长带队,分赴上海、广东、安徽等11个省区市检查法律实施情况,并委托其他省区市开展自查。执法检查组事先精心准备,明确检查重点,检查中深入听取意见,摸清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这两个执法检查报告。
    审议中大家强调,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精神,不断完善妇女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体制机制,特别关注各阶层妇女的不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制约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要保障妇女劳动权益,抓紧研究调整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建立覆盖各类企业的生育保险制度。要保障妇女财产权益,重点解决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等问题。要保障妇女人身权利,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
    审议中大家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党和国家一贯高度重视创新型国家建设,经过长期努力,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总体上经济发展技术含量不高,很多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先导性战略高技术领域科技力量薄弱,重要产业对外技术依赖程度仍然较高。在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深刻变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压力日益加大的新形势下,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更为紧迫。大家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切实把科学技术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紧紧瞄准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把推动科技创新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来抓,努力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抢占技术制高点,掌握未来发展主动权。一要加大科技投入,整合科技资源,大力发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信息网络、现代农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和海洋、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科学技术,重点突破影响我国未来发展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二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构建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加快构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构建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三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立和完善培养人才、聚积人才、激励人才的机制和制度,大力培养具有世界科研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为人才施展才华开辟空间、提供舞台,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会议期间,大家对有关法律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法律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对各项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送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参考。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这些年来,我们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监督法,使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去年,我们又对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就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实施情况,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4个题目开展专题调研,二是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大会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又作出三项部署,其中一项重大举措就是根据监督法和有关决定的精神,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为了使专题询问工作顺利进行,常委会办公厅在与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工作方案,计划今年安排三次专题询问:一是这次会议期间,结合审议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在6个分组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二是今年8月份的会议,结合审议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报告,采取两个联组会议的方式开展专题询问;三是今年12月份的会议,结合审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采取大联组会议的方式开展专题询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的又一次有益探索。
    从本次会议开展专题询问的情况看,效果是好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提前开展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做了精心准备。国务院对专题询问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发出通知要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虚心听取意见,认真回答询问。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结合审议中央决算报告,就转移支付、预算管理、地方债务、财政体制改革等问题开展了询问,提出的问题有深度、有针对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志态度诚恳、实事求是地回答了委员们的关切,表示要把这些问题和建议带回去进一步研究,并将落实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
    会后,请常委会办公厅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将这次专题询问中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进行梳理,选择其中一两个突出问题,加强跟踪监督,力争尽快得到解决。同时,要认真总结这次开展专题询问的经验,完善下一步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围绕报告主题,将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询问重点,使专题询问开展得有声有色、更富实效。
    现在我宣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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