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共审议了3件法律草案,通过了其中的2件,听取审议了4个报告,批准了2件国际条约,还决定了一些其他事项,会议开得很成功。
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直接涉及公权力的行使和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常委会对修改国家赔偿法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经过四次审议修改作出的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主要从畅通请求渠道、完善办理程序、细化赔偿范围、明确举证责任、保障费用支付等方面,完善了相关法律规定,对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保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常委会本着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对保守国家秘密法作了全面修改,增加了涉密信息系统保密措施,完善了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等管理制度,强化了保密法律责任,有利于加强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些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关注“三农”问题,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等形式,连续对“三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今年,我们又安排了三项涉农监督工作,一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情况的报告,三是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执法检查,目的是希望通过加强人大监督,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三农”工作,尤其是在今年气候条件异常、低温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抗灾救灾和农业生产,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尽快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认真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国务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大家指出,我国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中国特色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一项紧迫而又长期和艰巨的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大家强调,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技能型劳动者,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要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农民工参保履盖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他们关注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限期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坚决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要加快推进城镇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审议中大家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有利于拉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有利于扩大就业和创业。我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发展文化产业条件得天独厚。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人们的文化需求日益增多,发展文化产业潜力巨大。大家强调,要在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内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整合文化产业资源,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打造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培育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文化骨干企业,使文化产业尽快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大家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配套规章,完善管理体制,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万车死亡率从2003年的10.8下降到2009年的3.6,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建设、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不少安全隐患尚未消除,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亟待提高,交通拥堵现象日益突出,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大家强调,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搞好统筹规划,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整治交通隐患,严格执法管理,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建设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是我们今年开展的第一项执法检查。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华建敏、严隽琪两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到上海、广东等4省市进行实地检查,并委托北京等6省市进行自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依法维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投资持续增长、领域不断扩大、交流日益活跃。到2009年底,共批准台湾同胞投资项目8万多个,实际利用台资490多亿美元。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一方面带来资金、技术和人才,有力地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为扩大两岸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发展两岸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大家指出,要站在发展两岸关系、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台湾同胞权益保障工作体制,完善配套法规和措施,依法查处损害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案件,坚决维护台资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台湾同胞在就医、社保和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台商投资大陆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更为便利的条件,更好地造福两岸人民。
会议期间,大家对有关法律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法律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对有关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送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参考。
现在我宣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