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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委员长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3年12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吴邦国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4-02-1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开得很成功。
        这次会议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说它重要主要是,会议在认真讨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提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讨论中央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修正案草案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中央的修宪建议,立意高远,内涵深刻,都是关系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凝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集体智慧,大家一致表示赞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作为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起统帅作用。在讨论中大家认为,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总体上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应当保持稳定。宪法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同时,大家也认为,宪法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部分内容作适当修改是必要的。
        从本世纪开始,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去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全面分析了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科学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了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讨论中大家认为,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宪法中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大认识和重要经验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将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作用,也使宪法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更好地体现时代精神。大家一致拥护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这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
        修改宪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中央对这次修改宪法工作十分重视。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前一阶段的工作进展很顺利。从本次会议开始,修宪工作已进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程序。做好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工作,是当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宪法赋予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的崇高使命,我们要不辱使命,确保圆满完成这次修宪任务。为此,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很重要的一条,是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这次常委会会议根据中央提出的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依照法定程序提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修正案草案,下一步将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这次修宪工作的精神,集中集体智慧,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有机统一起来,把宪法修改好、完善好。
        二是修改宪法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足我国国情,立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绝不能照搬西方的总统制、两院制、三权分立、多党制等政治制度的模式。讲法与讲政治是统一的。修改宪法必须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是组织好对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讨论和对宪法的学习,为明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做好充分准备。这次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即将发给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都要结合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认真学习现行宪法和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宪法规定的我国的国体、政体以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等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通过这次修改宪法工作,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更好地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
        这里我要说明两点:一是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同一般法律相比,宪法只能规定国家的政体和国体、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也就是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问题是一般法律规范的内容。所以,修改宪法必须从国家大局出发,着眼大处,不要将某部门或某领域的问题作为修宪的依据。二是这次修宪的原则之一,是可改可不改的、可通过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不改。如果可改可不改的都去改,那么,可能要修改的内容还会有不少。比如,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的同志提出,把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中的“神圣”两个字删去,认为这不是法律术语。对这类问题,在建议形成过程中进行了反复认真研究,如果现在制定宪法不一定会写“神圣”这个词,既然写上了,也没有改的必要,改了反倒会在社会上引起不必要的猜疑,“是不是现在公共财产就不神圣了”。类似的意见还有不少,本着可改可不改的不改的精神,中央的修宪建议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修正案草案没有采纳这类意见。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开局之年。过去的一年,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立法工作不断加强,确定了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重点,根据中央的修宪建议提出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制定并开始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审议了11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其中的10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监督工作注重实效,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增强监督实效作为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重点,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听取了10个专题工作报告,检查了5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办理了5.6万多件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了1.9万多件次的人民群众来访,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代表工作积极改进,代表活动方式增多,培训工作全面展开,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四是外事工作成效明显,与各国议会双边交往日益活跃,与各国议会联盟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友好合作进一步加强,为国家关系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五是机关建设显著加强,各级班子基本配齐,干部素质有所提高,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机关风气大有好转,等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即将迎来的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重要一年,是完成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任务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明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从现在开始,各方面都要按照分工,落实责任,集中精力,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确保修宪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按照中央批准的五年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狠抓立法规划的落实,抓紧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并围绕立法项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法律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质量。三是尽快拟订明年执法检查计划和听取专题工作报告的安排,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四是围绕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组织好有关的纪念活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五是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着重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规范办会、办文、办事程序和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很多、任务很重,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我们要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往开来,奋发进取,扎扎实实地把人大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004年元旦和甲申年春节将至,我向在座的全体同志致以新年的祝福和新春的问候!给大家拜个早年!
  来源: 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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