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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主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委员长会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委员长会议举行决定将社会保险法草案、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胡锦涛提名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等议案交付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

  吴邦国主持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委员长会议27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作的关于胡锦涛提名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等人事任免案、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审议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赞成将各项人事任免案提请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关于社会保险法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和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

  委员长会议决定,将上述议案交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

10月27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委员长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中国人大网 王新庆摄

  来源: 新华网2010-10-27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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