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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定于10月24日至28日举行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10-1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10月13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委员长会议1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0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此次常委会会议将继续审议城乡规划法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律师法修订草案、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禁毒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议定书的议案。  

        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建议,此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审判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此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作了关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分别就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议程的情况作了汇报。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

        来源:新华网  200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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