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8月26日讯 记者毛磊、杜文娟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6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监督法草案等四个法律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
副委员长韩启德主持会议。
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作了关于跟踪检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盛华仁说,过去三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环保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先后检查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四部环保法律的实施情况,多次听取国务院的有关专题报告,并就加强环保、治理污染提出了一系列建议。鉴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建议落实情况非常关心,常委会决定对几部环保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同时结合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这是对我国环保法律的一次综合、全面的执法检查,目的是督促检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常委会建议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解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十一五”时期环保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副委员长顾秀莲作了关于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她说,从检查情况看,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在实施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法官、检察官司法不公正,仍然是群众关注的一个主要问题;办案力量普遍不足,既影响办案质量,也影响法官、检察官身心健康;“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等违反财政纪律的做法屡禁不止;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一些规定未能落实,有关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的配套规定仍未出台。顾秀莲还就改进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实施工作提出五点建议: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法官、检察官综合素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法官、检察官执法规范公正、作风清正廉洁;抓紧落实相关措施,解决基层法院、检察院人才短缺问题;切实解决法院、检察院工作经费问题,保障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待遇;尽快制定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配套规定,保证法律确立的制度全面实施。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了关于监督法草案等四个法律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监督法草案、企业破产法草案、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等三个法律案;下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有关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案。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热地、路甬祥、乌云其木格等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周永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 2006-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