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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两国领导人就《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签订45周年联名互致贺电
双方表示,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中朝友谊是中朝两党两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双方将按照新时期的要求,深化两国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把中朝友好合作关系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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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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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7月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内阁总理朴凤柱互致贺电,祝贺《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45周年。双方在贺电中积极评价中朝关系的发展。双方表示,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中朝友谊是中朝两党两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双方将按照新时期的要求,深化两国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把中朝友好合作关系不断推向前进。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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