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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京闭会

表决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护照法 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6-04-3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民日报北京4月29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9日上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护照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9号、第50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两部法律。两部法律将分别自2006年11月1日和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巴西引渡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西班牙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西班牙引渡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政府和法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免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的名单,决定免去曲大成的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职务,任命苏勇为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指出,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发展和自主创新,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召开了全国科技大会,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推动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有关法律政策的贯彻落实,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他指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产业升级、开展节能降耗的内在支撑和不竭动力。要实现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任务相当艰巨,必须狠抓落实,着力体制机制创新,在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明确科技创新重点、重视科技创新人才等方面下功夫。
  吴邦国强调,义务教育和素质教育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基础性工作,人民群众十分关注。他指出,本届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2003年把修改义务教育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教科文卫委员会进行了多次专题调研。2004年,常委会对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中,提出了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建议,并要求尽快修改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于今年2月提出了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审议。本次会议在继续审议修订草案的同时,还安排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普及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报告。他指出,把执法检查、审议专题工作报告与立法工作结合起来,既可以把各方面提出的比较成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写进法律,提高立法的质量,同时也便于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深化改革。今后,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以完善,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与省级人大的联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建立了视频会议系统并于今天启用。今天上午的闭幕会通过这个系统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直播。各省级人大组织相关人员收看了今天的闭幕会。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曹刚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列席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  200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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