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四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委员长会议建议,由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常委会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任免名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会后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吴邦国委员长向新任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颁发了任命书。
颁发仪式结束后,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举行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问题》专题讲座。
上午的分组会议审议了拟提请表决的事项及国务院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信息中心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