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香港政治体制的最大特点是行政主导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06-0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记者李凯 茆雷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6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最大特点是行政主导。  

        吴邦国说,在基本法起草过程中,有人提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要搞“三权分立”。1987年4月,邓小平会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明确指出:“香港的制度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现在就不是实行英国的制度、美国的制度,这样也过了一个半世纪了。现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权分立,搞英美的议会制度,并以此来判断是否民主,恐怕不适宜。”  

        吴邦国指出,根据邓小平这一重要思想,基本法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出发,确立了以行政为主导的政治体制,其中最重要就是行政长官在特别行政区政权机构的设置和运作中处于主导地位。基本法明确规定,行政长官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也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不仅要对特别行政区负责,还要对中央政府负责。  

        吴邦国指出,对香港实行以行政为主导的政治体制,基本法作了一系列规定。这套政治体制既保留了香港原有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也适应了香港回归祖国后的现实需要,是实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全面准确地把握这一点,对于保证“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实施,正确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者的关系,也是至关重要的。

        来源:新华网  2007年06月06日
来源: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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