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俄关系的发展大局

——在中俄立法机构圆桌会议上的致辞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吴邦国
(2006年9月18日 哈尔滨)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6-09-1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尊敬的米罗诺夫主席,
各位同事,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我很高兴与各位新老朋友相聚在金秋的哈尔滨,共同出席中俄立法机构圆桌会议。这次会议是“俄罗斯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对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与友谊,加强两国立法机构的友好交往与合作,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代表中国全国人大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与会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两国有关方面为此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这里,我还要特别感谢米罗诺夫主席,是他去年访华时与我共同商定召开这次会议,为中俄立法机构合作搭建了新的平台。
  我们高兴地看到,近年来,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俄关系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两国高层交往频繁,政治互信不断增强,经贸合作蓬勃发展,战略协作日益密切。两国建立了元首、立法机构、总理等高层会晤机制,制定并签署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及200多个法律性文件,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双方在涉及各自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上相互支持,在重大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密切沟通与配合。双边贸易额从10年前的不足70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291亿美元,增长了3倍多。照这样的发展速度,双方共同确定的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600亿—800亿美元的目标有望提前实现。实践充分证明,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深入发展,不仅给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有力地促进了地区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今年是中俄关系发展的重要一年。普京总统年初成功访华,与胡锦涛主席一道,对发展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做出了全面规划,明确把增进政治互信、加强相互支持、深化务实合作、协调经济发展战略、扩大人文交流等作为深化两国关系的努力方向。两国元首在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等多边场合频繁会晤,两国立法机构、政府领导人多次接触,中俄能源、经贸、投资等大项目合作进入实质阶段,“俄罗斯年”活动正在中国蓬勃开展,其他层次和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呈现出一派喜人的景象。
  两国立法机构交往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两国各领域合作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两国立法机构交流日益密切,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实效明显增强。自2003年以来,米罗诺夫主席、格雷兹洛夫主席和我进行了多次互访。两国立法机构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办事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两国立法机构举办或参与了中俄边境和地区合作论坛、贝加尔经济论坛、远东国际经济大会等一系列旨在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发展的重要活动。去年,中国全国人大分别与俄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签署了合作委员会章程,启动了中俄立法机构定期交流机制。今年5月,我应邀访俄,分别与米罗诺夫主席和格雷兹洛夫主席共同主持了中国全国人大与俄联邦委员会、俄国家杜马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中俄关系、立法机构合作和共同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重要共识,还发表了新闻公报,标志着中俄立法机构合作实现机制化。
  为落实双方达成的共识,进一步深化两国立法机构交流与合作,我认为当前应着力做好以下几件事:
  一是继续完善双边合作的法律基础。应紧跟中俄关系的前进步伐,及时依法按程序批准两国签署的法律性文件,修改和完善与两国关系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为深化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当前,中俄投资合作发展迅速,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双方应尽快签署和批准中俄投资保护协定。应进一步加强立法、严格执法,着力解决双边贸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贸易秩序,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两国政府和有关方面,把双边已经签署的法律性文件执行好、贯彻好、落实好。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法交流。虽然中俄两国国情不同,但在发展中会遇到相似的问题。加强立法交流,可以相互借鉴有益经验,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保障本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目前,中俄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双方应加强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等方面的立法交流。中国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俄罗斯也在进行社会改革,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协调和保障不同阶层的利益,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双方应加强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环境等方面的立法交流。俄罗斯在维护国家稳定和安全,特别是在加强对非政府组织和互联网的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立法经验,中方愿意学习借鉴。双方还可就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具体做法进行交流。
  三是重点推动经贸领域的务实合作。应发挥两国立法机构信息密集、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优势,为两国经贸合作尤其是企业合作牵线搭桥,积极推动两国经贸领域的大项目合作。应根据两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法律法规调整较大的特点,积极帮助参与合作的企业更好地了解彼此国家的情况、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双方经贸合作依法有序进行。应注意从对方的区域发展战略中把握合作机遇,积极促进地方合作。中国正在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战略,我们欢迎俄方企业积极参与。俄方也制定了开发远东和西伯利亚的战略,我们鼓励中方企业积极响应。双方还应积极推动各自国家的市场、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参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四是积极参与“国家年”活动。中俄互办“国家年”,是两国元首做出的重要政治决定,是两国关系史上的一大创举,对增进相互理解与信任,深化务实合作,推动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向前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两国立法机构是“国家年”活动的积极支持者和重要参与者。目前,“俄罗斯年”各项活动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明年将在俄罗斯举办“中国年”。为配合“中国年”活动,中国全国人大建议在俄举办中俄立法机构高级研讨会、在华召开两国立法机构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邀请俄企业家代表团访华、组织中国全国人大青年代表友好访问团和地方人大代表团访俄等一系列活动。希望两国立法机构及有关方面把“国家年”的有关活动组织好、落实好,务求取得实效。
  各位同事、朋友们,
  中俄互为最大邻国,又是战略协作伙伴。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深化睦邻友好、加强互利合作、发展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始终是两国外交政策的战略优先方向。中国全国人大愿同俄联邦委员会一道,继续加强往来,为促进务实合作、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深入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中俄立法机构圆桌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新华社哈尔滨9月18日电)
        来源:《人民日报》  2006-09-19

 

来源: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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