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英(黑龙江代表团) 关于加强中职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3-1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理由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和老大难问题。新的一年,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世界难题。

首先,对中小企业而言,“寒冷”几乎覆盖了整个2012年。在稳健的货币政策下,出现了大规模的融资危机,规模以下的小型企业80%以上与信贷无关,小微企业贷款占全国贷款余额的比重不超过5%。即使争取到贷款,中小企业还需支付贷款保证金、担保费、评估费、中介费、公证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审计费、抵押物保险费等费用,综合融资成本高达18%,实际借款利率超过大企业的2倍以上。许多中小企业为了解决生存问题,不得不忍痛接受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导致经营利润严重下滑,甚至出现大面积亏损。与此同时,用工荒、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多重压力,使中小企业长久笼罩在“经济严冬”的阴影之中,“转型”的阵痛被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放大,一些地方约有20%的企业停产半停产,很多小微企业老板由于还不起高利贷而被迫“跑路”。关注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已成为考验政府和金融部门应变能力的焦点问题。

其次,服务中小企业的多层次金融体系不健全,信贷市场不规范,成为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原因。全国现有银行体系中,大中型银行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全国性银行在存款市场中占比77%,贷款市场占比80%,而地方性小型金融机构在存贷款市场的份额都在20%以下。四大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客户总数占同期全国工商登记中小企业总数的比例仅为0.5%,即使未来几年四大商业银行把客户总量翻一番,也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庞大群体的融资需求。现有银行体系金融服务的覆盖面非常有限,这种供需矛盾为信贷市场中某些寻租环节利益链条和不规范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一些银行采用“扣存还贷”、“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打包”,“相机抉择”等方式设置“陷阱”和“障碍”,企业持票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率低;一些银行执行歧视性利率标准,对国有大型企业基本按照基准利率,而对中小企业则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30%,有的甚至高达50%;中小企业从实体经济的回报率只有3%,利息却相当于经济回报的10倍,中小企业只能望“贷”兴叹,望而却步。这种状况没有国家强制性力量介入,在短时期内难以改变。

第三,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建立完整产业链的重要力量,是围绕产业开拓增值业务的主力,是产业发展持续不断的技术来源,是孕育产业工人、工程师和产业文明的土壤,也是推动多元化、多层次市场的主角。中小企业在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缓解就业压力、拉动民间投资、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竞争、推进技术创新、促进市场繁荣、方便群众生活、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众多的小企业聚集在一起就形成了“蚂蚁军团”。今天的大企业是昨天的小企业发展而成,今天的小企业是明天大企业的“摇篮”。目前我国经济已经步入中速增长期和调整期,没有中小企业的兴旺发达,就没有国民经济持续健康;没有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就没有稳定的增长和广泛的就业,更没有合理的经济结构和广阔的市场。环顾全球,无论是以资本市场融资为主导的英美国家,还是以银行融资为主导的德国和日本,政府都建立了完整的扶持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扶持企业的最重要措施,就是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动用国家力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是世界各国通行作法和惯例。我们应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国家经济决策的根本,整合“政、企、银、社会”各方力量,对中小企业实行倾斜政策,带动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意见与建议

第一,以国家力量持续不断地推动金融改革,健全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多层体系。首先要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等服务于“草根经济”的金融机构在县域、乡镇的落户速度,积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和优质服务,扩大金融覆盖面。其次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应以所辖的县级分支机构为依托,加快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建设,按照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设计申贷流程和机制,确定适当的利率标准,简化贷款审批手续,为中小企业提供“量体贴身”服务。

第二,充分发挥财政的扶持作用。中央和地方政府建立专门针对规模以下中小企业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对符合标准的中小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银行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在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时实行优惠,调动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第三,出台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配套政策。在信贷总量、利率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上协调配合,给予强有力的定向支持。集中清理规范中介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和服务单位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执行银监会“七不准”禁令: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惜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认真落实政策扶持措施,引导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实体经济,推进产业转型和结构转换。

第四,发展规范的民间借贷市场。明确民间借贷合法地位。建立规范的民间借贷制度,加强放贷人管理、资金来源管理和利率管理。引导典当行、收购行、中介公司等民间借贷机构向小额贷款公司和财务公司转化。做好民间融资动态跟踪和风险预警,实现民间借贷行为的阳光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五,发挥创业板等证券市场融资作用,完善风险投资体系和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探索和完善统一监管下的股份转让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开辟传统金融外金融产品集中交易场所、建设形式多样的股权交易所、股权交易中心、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开辟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渠道,建设地方性的私募融资制度体系,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改善公司治理提供规范的资本市场平台。

第六,创新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的外部支持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中央、地方和民间的组织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等重大作用,进一步明确银监会、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和全国工商联9部门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各自的作用和职责。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保证和促进中小企业正常运行和发展的基本法律体系,成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组织的机构设置法律体系以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手段的法律体系,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老大难问题。

来源: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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