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博等2名代表(山东代表团) 关于加强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3-1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共享阳光、与正常人一样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为此,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法律、规范,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目前,我国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相比更是差距较大,不仅影响着农村残疾人安全出行和生活质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是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尚未同道路、电力、水利等一样纳入等基础设施建设范畴,许多地区的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基本上属于空白,给农村残疾人的正常出行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造成了巨大障碍。

二是农村公共活动场所无障碍设施严重缺失。如乡村学校、卫生所、信用社、商店、车站等都没有相应的无障碍设施,甚至很多公共活动场所连一个坡道都没有, 极大地制约了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三是家庭无障碍设施还远未走进农残疾人家庭。当前,各级残联组织加大了无障碍设施进家庭的投入,但还远未满足广大残疾家庭的实际需要,大多数农村残疾人家庭没有必要的扶栏、坡道和轮椅。

为此,建议:

一是由各级民政、残联部门具体牵头,联合财政、建设、交通等单位,制定相关政策,将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统一规划,科学运作,推进农村无障碍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向前推进。

二是凡是与残疾人息息相关的道路、小区、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都由各级残联参与规划、验收,以期真正达到无障碍建设要求,为残疾朋友创造无障碍环境。

三是各级政府要切实重视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有效配置无障碍设施资金,逐步将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重点,由城市向农村转移。

四是各级民政、残联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无障碍进家庭的投入,基层残联组织要进村、入户,认真调查摸底,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

五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促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和支持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

来源: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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