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着力在“生产、生活、生态”上一体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农村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依然较为突出,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这对农村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当前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治理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依然存在,没把治理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大部分农村居民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对整治工作的期望值不高,致使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效果不明显。
2、环保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我国公共财政对环保的投入重城市轻农村,使城乡环境保护投入相差甚远,拉大了城乡环境建设的差距。由于农村环境保护公益性很强、投资回报率较小,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而乡镇和村财力比较薄弱,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上困难较大。每年国家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相对不足,地方配套资金严重短缺,因此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缺口仍然很大。农村环保投入不足导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同时缺乏有效的手段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制约了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
农业生产污染问题突出。
一是化肥的过量使用。农业的迅猛发展,化肥、农药、农膜的不合理使用,种植业复种指数较高以及大棚等设施栽培的不断扩大,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比例较大,使土地板结,有机质减少。二是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大多数养殖户和规模养殖场由于管理部门疏于规划、环境意识淡薄,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管理水平普遍较低,污染治理措施也不到位,已成为部分水体水质恶化的重要污染源,严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和身体健康。三是秸秆综合利用率较低。我国农村焚烧农作物秸杆现象比较普遍,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浪费资源。
农村生活污染比较普遍。
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污染严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大,多数村庄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肆意排放,严重污染农村生态环境,直接威胁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阻碍农村经济发展。二是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方式的改变,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堆积量逐年增加,一些地方农村居民的良好卫生习惯尚未养成,乱倒垃圾的现象比较普遍,多数农村又没有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填埋及处理系统,农村居住环境改善缓慢。三是城市垃圾向郊区和农村输送。一些中小城市有的没有垃圾处理厂,有的处理能力又严重不足,只能将城市垃圾向郊区和农村输送,不仅占用大量农村土地,而且垃圾渗滤液对地下水及农田也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和污染。
工业污染在农村抬头。
乡镇工业的发展,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很多乡镇企业承接了发达地区转移过来的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比较严重的中小企业,使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村镇企业污、废水治理仍较落后,大部分镇区未建污水处理厂,污水和雨水一并进入合流管道,就近排入河道,使河道(湖泊)受到污染,严重破坏了农村生态平衡,同时,村镇产业集聚带来的生活和工业复合污染问题对农村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一家企业污染一条河、一个工厂毁掉一大片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村镇工业企业复合污染治理已迫在眉睫。
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
1、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进一步广泛宣传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治理污染的紧迫性,增强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紧迫感、责任感,丰富广大农民的环境知识,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广大农民、企业法人的守法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发动广大农民对直接受益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逐步形成人人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特别是农村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力度。
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农村环保投融资机制。发动村民,吸引民间资本投入,鼓励国内外企业、民间资金投入环境保护领域,引导全社会参与城乡统筹农村环保建设,形成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地方配套、村民自愿的多方资金保障体系,使全社会都积极投入到环境保护中来。同时,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以奖代投等措施,强化环保资金使用绩效,切实增加农村环保投入,将农村环保建设资金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一体化建设方面的引导作用。
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征的城乡统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在城乡结合部和近郊区经济基础较好的农村地区,可考虑接入市政管网,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农村污水;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的乡镇,要加快小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建设,并尽可能地向周边农村延伸,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程度。各级政府对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工程项目要给予扶持,并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予以重点补助。按照统一规划、就近处理的原则,解决好农村垃圾处理问题,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形成“村收集、乡中转、县处理”和偏远镇村“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置体系,同时,建立稳定、专业的保洁队伍,乡镇、村庄按照千人一员的标准配备卫生保洁员,保洁员可参照农村“六大员”管理模式,列入政府补助体系。
4、加强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各级政府要把整治农业农村环境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着力在“生产、生活、生态”上一体推进农村环境治理。一是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防止农田土壤、农产品和水体污染,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二是加强生态公益林工程建设,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三是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变秸秆焚烧为再生能源,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四是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农村推广普及电饭煲、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灶等家电产品,转变农民的生活用能方式,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五是规范工业布局,加快产业升级,推广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加强对现有乡镇工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减少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从源头减少工业污染向农村的转移,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
探索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农村环境整治上来,并把治理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议各级政府要分别成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以农业、环保部门为主,建设、发改、工信、财政、工商等相关部门为辅,在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制定相应的整治和保护农村环境的方法和步骤,真正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宣传发动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投入力度到位、检查考核到位。对涉及农民群众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尊重和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防污染连同产业转移到农村。加强农村环境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乡镇基层环保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加强农村环境宣传、环境监督和日常环境管理,形成城乡统筹的环保管理纵向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将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将考评与业绩挂钩,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的监督,推动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专此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