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伟(河南代表团) 关于城镇化进程中应优先确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交通与环境协调发展模式的建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3-1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城镇化”给予特别高度的重视, “城镇化”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载体,并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重大作用。

我国的“城镇化”已经经历了六十多年的曲折发展历程,如今正面向着一个更加高速、永续科学发展的新阶段。如何以“十八大”报告为行动方针,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处理好交通拥堵、出行困难和空气污染的问题,是关系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千家万户利益、造福子孙万代的大问题。对“城镇化”进程中如何“绿色发展”的问题必须像对粮食保证和食品安全、治安、就业、住房保证等问题所采取的态度一样,给予更加高度的重视并尽早确立更加积极有效的对策。建议尽快完成“城镇化进程中交通与空气质量改善的永续发展体系与实施机制”的设计并在实施中不断改进完善。

目前城镇化存在的交通与环境问题主要包括:城市通勤困难,公众对公共交通状况不满意;城市私人交通加速发展;道路拥堵且无明显改善前景,目前所采取的诸如限行、限购等缓解交通拥堵和保护环境措施不但效果有限,反而招致许多诟病。同时,环境空气质量严重超标的天数明显增加(主要是PM2.5和臭氧指标),道路交通不畅导致机动车排放更大量的污染物,也是诸多归因之一。PM2.5和臭氧等二次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公众身体健康。近年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城市PM2.5浓度和臭氧超标天数居高不下,与道路交通排放污染关系十分密切。“城镇化”必须考虑环境和交通的承载能力。

未来“城镇化”交通发展思路应从建设小康社会的长期战略角度出发,提升发展理念,坚持“生态文明”的发展战略,建设适应新发展时期对城镇环境需求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机动车污染控制体系。具体建议:

1、 启动修改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依法实现城市交通与环境的综合发展管理;

2、“城镇化环境目标管理与绿色交通发展及管理规划研究”应由专门机构主持开展,在深入研究国际经验教训和国内情况、充分考虑交通和环境需求的情况下,前瞻性的通盘谋划适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新模式,明确城镇化发展中不同时期和区域的发展要求及重点,引导区域和谐发展;

3、鼓励优先选择地铁、轻轨等零排放的绿色交通出行,建立鼓励和刺激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发展的倾斜政策和制度,以经济手段有效限制私人交通工具在城市交通密集区的使用;

4、严格控制车辆的尾气和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得注册登记和上路行驶,适度限制相对高排放的车辆的使用,重点城市加快淘汰黄标车,加强环保主管部门在用车辆排放管理的职责,强化环境质量约束城市汽车发展规模、运行模式和整车污染物排放限值许可的要求。尽快提高新车排放控制水平,加大在用车排放监管力度,制订使用油品清净剂的经济政策,鼓励油品-清净剂一体化应用,切实提高我国车用燃料的清洁化水平。

来源: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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