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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选举第一

刘政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4-02-1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实行民主政治,开展了广泛的选举运动。这次民主政治的实践,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民主政治的工作从何开始呢?陕甘宁边区政府认为,首要的是进行普选,把边区参议会和政府建立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之上。1941年1月,《陕甘宁边区政府为改选和选举各级参议会的指示信》中说:“民主政治选举第一”,“民主的第一着,就是由老百姓来选择代表他们出来议事管事的人。”“边区各级参议会与政府,是老百姓选举的,但做了很久,做得对不对,应该向老百姓报告,请老百姓检查,看还要你不要。这叫做改选。未经过选举的地区,各级政府都是临时的,必须由老百姓选举,才能叫正式政府。”“如果有人轻视选举,或者说不要选举,那就是等于不要民主。不要民主,就等于不要革命。”这些话道出了选举的真谛和它的极其重要的意义。定期进行选举,是边区人民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最重要形式,也是边区民主政权建设的首要一着。陕甘宁边区在抗日战争时期先后进行了三次普选:第一次是在1937年,第二次是在1941年,第三次是在1945年。其他抗日根据地也都根据自己的情况开展了选举工作。这个时期的选举有些什么样的特点呢?
        第一,实行普遍、直接、平等、自由的选举原则。依照各地选举条例的规定,除极少数汉奸特务、依法被剥夺公民权的犯罪分子和神经病患者以外,凡居住在边区境内的人民,年满18周岁,不分民族、阶级、党派、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文化程度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是说,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一切赞成抗日与民主的地主、富农、资本家以及国民党人士,均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利,他们不但可以参加各级参议会参议员的选举,而且都有被选为参议员和政府公职人员的权利。陕甘宁边区区、县、乡三级参议会都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的提名,采取各抗日党派、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选民有一定人数联署推荐三种方式。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多于应选名额,实行差额选举。在不妨害选举秩序的原则下,可以进行竞选。投票采取选民所能接受的多种方式,如识字的用选票,识字不多和不识字的用划圈、划杠、划点、投豆等办法,一人—票,谁要选谁就选谁,谁也不能控制谁。这样做,体现了真正民主选举的精神,调动了选民的积极性。陕甘宁边区在所进行的三次普选中,参选率逐次提高:第一次达70%以上,第二次达80%以上,第三次达82.5%。1940年晋察冀边区7个县的选举统计,参选率达81.4%。
        第二,贯彻了“三三制”政策。194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问题的党内指示,提出在各抗日根据地建立“三三制”政权,即在人员的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中间派占三分之一。1941年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用法律的形式把这一政策肯定下来。在选举中,共产党限制自己的候选人和当选人数目,并尽量创造各种条件让非党人士当选,使他们在参议会和政府中获得说话、做事的机会。这种民主合作的至诚精神,赢得了各阶层人士的热烈称赞和衷心拥护。开明绅士李鼎铭先生说:“所有这些情形,都是我亲自见到的,也都是大家亲自见到的。所以国内外有个别人说边区是共产党员把持操办,我想是很可笑的。”当然,在选举中竞争和斗争也是相当激烈的。我们党坚定地执行统一战线政策,严格地贯彻选举的法规,保证了选举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彭真同志说,既进行普选就应当很严肃地遵照民主原则、法治精神来进行。这样一方面可以巩固扩大统一战线,更密切地团结全民族,可以用铁一般的行动证明新民主主义政治远优于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治,使广大人民在其政治生活中体验和了解民主政治远比专制政治为好;另一方面有不少的士绅地主,恰巧在怀疑我们是不是真意实行民主,是不是用共产党的一党专政来代替国民党的一党专制而使他们的人权、政权、财权完全失掉保障。因此,我们在根据地内的普选中必须严格遵照法治和民主精神进行,纵然暂时遭受部分失利,亦在所不惜(见《关于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一书第38—39页)。
        第三,在选举中检查政府工作。陕甘宁边区政府强调,要把选举和检查工作相结合,目的是发现问题,以便改进;识别人才,以便改选。检查工作是改选人员的基础,因此在选举中让老百姓对政府工作进行大检查,让干部对照选举这面镜子来看一看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提出,在大选中,各级政府应广泛发扬民主,开展群众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运动。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揭发政权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与主观主义,才能改进我们的领导工作,也只有如此,才能使人民识别谁好谁坏,暴露暗藏在政权中一切违反人民利益的分子,大大提高人民的参政参选热情与政治觉悟。共产党员和其他选民一样平等地参加选举,他们当选是凭自己的模范工作,而不是其他。正如1940年5月23日《新华日报》的文章所说:“竞选人保证自己当选的唯一办法,是自己本身曾经是抗日最积极分子,曾经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分子,曾经是以自己的行动得到大多数人爱戴和拥护的分子。”这样做的结果,既通过选举,促进了工作,尤其是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又选举出了人民信任的各级代表(参议员)。选举活动,是选举人和被选举人一齐上大课。
        在中国共产党员的领导下,各抗日根据地的选举取得了很大的成功。1944年5月,中外记者参观团到陕甘宁边区参观。一些外国记者在报道中也承认:“在共产党领导的地区,广泛地实行了民主。”并说:“在延安的人们是愉快的,他们深信他们的事业是正确的。”
        (作者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来源:《中国人大》2002年第3期    2002年2月10日出版
        中国人大网2004年2月12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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