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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局:驻京不足一月不必办暂住证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8-1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奥运期间,外地游客进京不足一月的,不必申领暂住证,只需要申报暂住登记。昨天来自首都之窗“北京市政风行风热线”的消息,奥运期间,外地游客到达本市后,必须在3日内申报暂住登记。

  有市民通过“北京市政风行风热线”咨询:“夫妻都是第一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送孩子过来上大学,计划停留10天左右,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对此,北京市公安局表示,奥运期间外地人员进京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外地游客的身份证虽然是一代身份证但在有效期内,因此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另外,市公安局表示,根据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外地来京人员到达北京后,必须在3日内申报暂住登记。“鉴于您的情况,您只需要申报暂住登记,不必申领暂住证。”

  另外,市公安局提醒外地进京游客,如果没有身份证件,要携带好户口簿或出具由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据了解,如外地游客来京后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便可;如租住在出租房屋内或暂住在亲朋家中,可到暂住地所属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如有疑问,也可拨打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对外咨询服务电话:87680101。(记者 杜丁)

  来源: 新京报 2008-08-19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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