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蔚文: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中国人大网讯 2014年12月22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蔚文说,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第54条提一点建议,第54条规定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这个规定很好,但是这里没有对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作出规定,建议在第54条中补充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理由如下:现在的餐饮,包括饭堂、饭店一次性的餐具、饮具长期存在问题,比如说泡沫饭盒,是十多二十年前提出的问题,到底这些泡沫饭盒、饮具有没有安全标准?有没有合格证书?如果没有,法律就应规定不能使用。餐具、饮具的安全保障,要视同食品原料,在法律中要有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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