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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凯: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估结果发布必须具有权威性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5年4月16日

中国人大网讯 20141222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兴凯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监测和评估的结果是否正确、及时和公正,不仅是食品安全本身的问题,还涉及社会稳定、政府公信力和形象。因此,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估结果的发布,必须准确可信,具有权威性,这就要求发布要及时、发布渠道要明确、发布部门的职责要确定。具体有如下修改意见:第一,第13条,建议在该条中增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向社会公开发布的要求,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向社会公开发布的要求。第二,第22条,建议在“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测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后增加“并向社会发布”。

张兴凯说,针对食品安全,地方政府有权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这是国际惯例,也是适应我国地域广阔、发展水平不同的国情的。因此,建议将第28条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若国家标准严于地方标准,相应的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张兴凯还建议,第17条,无论是监测还是举报,获得的食品安全隐患信息,都不是已经确定发现的,而是可能的,因此建议将“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这一项中的“发现”两个字删除。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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