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是人大系统的全国性立法工作会议,是全国人大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指导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平台和举措,是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承办,于今年9月7日至8日在广州召开。这是立法法修改后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性立法工作会议,主题是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重点是推进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志出席本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就推动落实设区的市立法权工作、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参会人员包括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工作的副主任,法工委(法制委)负责同志;立法法修改前已享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制委)负责同志;部分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民族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