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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大会发言材料之十一

适应新形势 研究新问题 展现新作为

——福建省备案审查工作的探索实践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檀云坤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8年9月18日 12:18:55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在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发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是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之后,党中央对备案审查工作又一次的明确要求。今年7月,栗战书委员长到福建调研,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亲切看望了法制委、法工委干部,对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准确把握备案审查制度的时代脉搏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党中央令行禁止的制度设计。宪法规定,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备案审查制度就是要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通过开展制度化、常态化和实质化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纠正不符合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备案审查制度是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通过备案审查,能够有效清理违宪违法行为,防止公权力可能作出的不当行为。备案审查制度是落实改革精神的有力手段。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督促省政府根据党中央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对全省各级政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和清理,有力促进了“放管服”改革精神的落实。备案审查制度是民众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就必须主动倾听人民呼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民之所盼化为审查纠错的实际行动。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对部分专家学者提出的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超生即辞退”的规定进行审查,认为该规定与中央精神不符,与当前国家人口形势的发展变化不适应,与社会各界的期待不吻合,立即启动程序进行了修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探索形成备案审查制度建设的几点做法

    一是建立报备情况核查机制。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各报备单位的报备情况进行主动核查,对应报备而未报备的,要求其限时补报。二是探索提前介入机制。省政府规章在草案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书面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三是完善主动审查机制。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接收报备文件后,根据内容分送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四是开展专项审查工作。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的自查和清理,今年我们将进行回头看,并继续开展全省涉及生态环保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和清理。五是建立重点审查机制。对于报备的涉及重要民生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重点审查。六是健全审查建议反馈机制。公民和组织来信提出的审查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登记研究,及时逐件反馈。七是建立分级纠错机制。对于审查中发现设区的市报备文件存在问题的,联系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依法处理。八是丰富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

    三、备案审查工作面临的几个问题

    一是报备的范围认识不一。各地对于应报备的“决定、命令”有不同理解,备案范围不够清晰,备案的文件数量悬殊。二是人大各专委会的审查难以形成合力。实践中效果并不理想。三是审查人员缺乏且能力不能胜任。全省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能力都不能满足需要,多数工作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难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审查任务。

    四、对备案审查顶层设计的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决定、命令”的内涵和外延,明确规定政府应当报备的范围。二是增加纠错环节的法定手段。实践中更多是以沟通协调或者发函等方式要求制定机关纠错,建议赋予人大常委会对违法文件更多的审查纠正权力。三是规范人大内部的审查权责。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并结合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建设,将审查流程细化、审查责任落实。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