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集锦 > 立法

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大会发言材料之十

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职责
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少华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8年9月18日 12:15:07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在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发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增强备案审查针对性和实效性。下面,结合广东实际,谈几点认识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当作是坚持依宪治国、加强宪法法律监督和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举措,努力监督和促进各类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精神,依法纠正规范性文件中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内容,让文本上的宪法法律“活起来”“落下去”,更好地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令行禁止、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增强备案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注重规范引领,着力建立备案审查制度机制。2016年以来,先后出台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规定、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审查纠正程序、队伍能力建设等要求,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水平。建立统分结合的备案审查机制,办公厅、各专委、法工委各司其职,在审查中发现重大问题或出现审查意见分歧时,由省人大法制委牵头组织联合审查,形成审查合力。建立第三方有序参与审查机制,在立法咨询专家中确定专项小组,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咨询工作;对初审后认为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制定机关、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审查建议人等方面的意见,广泛凝聚共识。近期,已启动制定《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拟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和促进全省各级备案审查工作。

    二是依法履行职责,着力增强备案审查效能。2013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共接收省政府、各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673件。做好依申请进行审查和依职权进行审查工作,并对公民和有关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认真研究和审查,做到件件有研究、有回复。探索开展联动审查,对设区的市的政府规章,由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与省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联动审查,统一审查标准,提出审查意见。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听取审议省十二届人大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使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支持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着力建设全省统一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我们将本省平台建设作为提高全省各级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的关键环节、重要抓手和创新载体,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初步取得了报得上、收得住、分得出、审得准、改得好的工作成效。积极研究吸收信息化建设的新成果,运用新手段加快推进平台建设。今年8月在广州召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指导和帮助我省作了成果展示汇报。目前,我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具有电子备案、智能审查、意见征集和统计分析等4项主要功能,并拓展了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批准、立法计划和法规报备材料报送等3项功能,体现了一体化、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和多重安全保障等5个功能特点,实现了与全国人大法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对接。今年6月,我们全面授权本省21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和3个自治县人大使用信息平台,纵向联通全国人大和省市县三级人大及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横向联通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省备案审查工作达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积极效果,为全省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等提出审查要求、审查建议,提供“一站式”网上服务。着力提高审查工作效能,将立法法等有关法律关于政府规章的制定权限进行梳理列项,制成审查规范性文件重点内容标准表,进行智能化辅助审查。

    四是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提高全省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建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之间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2013年以来,收到我省党内规范性文件540件并认真进行审查,对其中36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为维护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统一性、权威性发挥了积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会同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对新形势下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编印备案审查工作手册,指导、培训和推动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增强备案审查工作主动性,提高备案审查人员的能力水平。

    三、明确方向和重点,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

    党的十九大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导统领人大工作,切实履行宪法法律使命,进一步提升新时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好本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和要求,主动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和时代要求,今年内审议颁行我省备案审查条例,全面提高全省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制度化、常态化。将备案审查纳入今年下半年立法培训内容,提高全省备案审查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全面备案审查和依法纠正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将备案审查作为完善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的重要着力点。进一步明确备案范围、规范备案行为,督促制定机关依法、及时报备,做到应备尽备。做好依申请审查、依职权审查和专项审查工作,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做到审查全覆盖、有重点、能发现,对存在违法问题的,依宪依法予以纠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三是进一步拓展优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构建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拓展优化我省信息平台主要功能,今年内授权所有的县级人大常委会使用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加快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审查手段,提高审查的精准性。

    四是进一步做好我省生态环保法规的制定和清理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部署,今年内按期审议通过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按期完成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做好相应的修改或废止等有关工作,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