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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界代表完全赞成衷心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

适当修改宪法既顺应党心民心也合乎宪法发展规律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8年3月10日 08:25:39

    □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陈丽平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3月5日,宪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对于此次修宪,来自律师界的多位人大代表给予高度评价。代表们认为,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部分内容作适当修改,是保持宪法根本性、权威性、时代性的基本要求,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修正案草案高瞻远瞩,影响深远,意义非凡,充分体现了科学精神、程序正当、民主本质、制度自信,既顺应党心民意,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通过修宪,有利于使宪法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这些律师界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对此次修宪内容完全赞同、坚决拥护。修宪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

    “颁布实施36年以来,82宪法一共经历了4次修改。这次修宪是目前为止间隔最长的一次修宪。”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对记者介绍说,82宪法第一次修宪是在实施6年后的1988年,私营经济受法律保护入宪;第二次修宪间隔了5年,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内容入宪;第三次修宪是1999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入宪,距离上次修宪时隔6年;第四次修宪是2004年,这次修宪与前一次修宪相隔又是5年。“而从2004年第4次修宪以来,到现在已经14年了,间隔时间较长。”

    王俊峰说,十多年来,党和国家事业有了很多重大的发展和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又发生了许多重要的、深刻的发展和变化。去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这些变化,理应及时地在宪法中得到反映。党中央此时提出修改宪法回应了人民的呼声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这也是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迫切需求。通过此次修宪,党的十九大重大理论和观点以及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将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修宪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框架下根据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而提出的。律师行业将继续贯彻践行好宪法,坚定不移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我们律师界代表也将致力于把党和国家的政治主张、大政方针传递到律师行业和社会公众。”

    修宪是总结固化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

    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此次修正案草案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对此,律师界代表们认为,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固化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可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这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十分有必要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

    “修宪关乎的是民族复兴的未来。”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守民指出,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发展,不管是实践经验还是理论研究,很多改革开放的成果都需要固化、总结并上升为宪法,这是统一全党、全国人民思想认识的必然要求,可以为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为未来打开空间,营造环境,创造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律师协会监事阎建国认为:“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可以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从而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从几次修改宪法的历程来看,每一次修宪都是对我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获得的成功经验的总结。把这些成功的宝贵经验用宪法固定下来,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宪法的权威性,这本身就是我们党的成功做法。”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慧认为,此次修宪既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将为我国各分领域法律的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这是进一步完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对完善民主法治建设有着重大的指导作用。

    修宪是对宪法内在发展规律的遵循

    作为法律人,律师界代表们认为,此次修宪是由宪法发展规律决定的。高子程分析指出,宪法应以现实为基础、随社会的发展而变迁。当宪法规范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时,就应及时修改。

    修正案草案提出,增加“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条款,从而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具体化为宪法条文。代表们认为,此举对树立宪法权威、培育宪法信仰和事业忠诚具有深远意义。

    “我们法律人特别关注宪法的权威性问题。”刘守民注意到此次全体会议有一项重要日程——宪法宣誓。“希望能以此为契机,让老百姓都关注宪法,真正使宪法成为每一个人的遵循。”刘守民认为,包括宪法宣誓在内的系列制度将会使宪法真正落地生根,实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只有树立起宪法权威,宪法的价值才能得到体现,法治的地位也会得到更大的提高。“今后在全社会都形成每个人都尊重宪法、都知道宪法的氛围,将是法律人最乐见其成的局面,也是法律人的价值体现。”

    修宪是广大人民的共同期盼

    “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人民的权利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在不断充实和丰满。从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再到私有财产权、征地补偿获得宪法保护,人权保护写入宪法,每一次宪法的修改都有着深深的时代烙印,满足着人民群众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权利需求,是党和政府顺应民心民意的结果,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代表们认为,此次修宪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有关国家发展、国家制度安排的重大决策,可谓人心所向,是广大人民的期盼。这次修宪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和坚强意志,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具有坚实的思想基础、实践基础、法理基础和群众基础。

    王俊峰强调说:“回顾历史,我们国家历次修宪都会广泛听取各方社会意见,最广泛、最有效、最充分地汇聚社会各方面民意,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当家作主。”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蔡学恩认为,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目的是更加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好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本次宪法修改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及时归纳和总结了社会各界对宪法修正案提出的好的看法和建议,有效地汇聚了民意,使得本次宪法修改活动符合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的意愿,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人心思安,人心思稳。此次修宪应该说是我们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时代呼声,反映出人民群众的普遍要求,饱含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万众一心奔小康的坚定决心。这就是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呼声。”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修宪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大事,也是本次大会的重要议程之一。能赶上这样难得的历史机遇,自己感到很荣幸。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