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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吨税法草案进入二审 缴税不再指定银行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7年12月23日 08:38:20

    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船舶吨税法草案,这是该法律草案第二次提请审议。

    一审稿规定,《吨税税目税率表》的调整,由国务院提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有的意见提出,船舶吨税的税目税率表属于本法的组成部分,对税目税率表的调整实际上就是修改法律。经研究,二审稿删除上述规定。

    一审稿规定,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限定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规定过窄,不利于以后进一步完善吨税税款缴纳方式。二审稿删除上述规定。

    有的常委会委员和单位建议进一步完善船舶吨税的税目税率,有的建议增加一档短期税率。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船舶吨税税制比较稳定、要素基本合理,实际运行平稳,制定船舶吨税法主要是将暂行条例的规定平移上升为法律,税率调整问题涉及税制结构的总体设计,需要统筹考虑。据此,二审稿未作相关修改。

责任编辑: 张绵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