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集锦 > 立法

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为唐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7年9月13日 15:02:14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地方立法肩负着引领和推动作用。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唐山市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视察唐山重要指示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依法履行地方立法职能,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改善民生,为“三个走在前列”“三个努力建成”,加快建设国际化沿海强市提供法制护航。

    一、地方立法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唐山市于1984年12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第一批较大的市,1986年开始享有地方立法权,1988年12月1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经过近40年的努力,我市地方立法从无到有,经历了一个从起步、探索、提高,到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过程。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6件,关于法规问题的决定6件,修改35件次,废止13件,目前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33件,内容涵盖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资源、环境、旅游等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助推改革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始终坚持立法为民理念,始终坚持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色原则,先后制定出台了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防震减灾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邮政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制支持。围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制定了《唐山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规程》和《唐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工作规则》《唐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工作规定》《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操作规程(试行)》《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聘任26名法律专家为立法咨询委员,为更好地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开创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视察唐山,为唐山建设发展作出了“三个走在前列”“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要求。唐山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了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力争取“三个走在前列”、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把唐山建成国际化沿海强市的奋斗目标。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我市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助推建设国际化沿海强市、紧紧围绕推动依法治市进程、紧紧围绕增进人民福祉,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立法法精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不断开创立法工作新局面。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立法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立法决策与全市发展改革大局有机结合,确保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从法规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实现立法与市委改革发展稳定决策部署相一致;突出重点、扭住关键,突出重点,就是要紧扣改革所需、发展所向、民生所盼加强立法,努力把我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扭住关键,就是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出台的每一项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影响;立足市情,符合实际,本着“急需先立、成熟则立、积极慎重、务实管用”的原则,切实提高立法时效,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做到忽需的尽快出台,不合时宜的及时启动修改和废止程序,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着力填补法制空白,做到经济转型推进到哪里,社会治理拓展到哪里,民生事业发展到哪里,法制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调研和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了《唐山市2017年—2022年立法规划》和《唐山市2017年立法计划》,为唐山转型升级、再创辉煌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围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立法,不断加快建设国际化沿海强市进程。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旅游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是唐山转型升级、建设国际化沿海强市的重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将及时修改《唐山市旅游业促进条例》,为建设旅游强市发挥积极作用;城市管理水平是国际化沿海强市的重要标志,针对我市城区快速扩张发展的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将及时修改《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并围绕制定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所管理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管理条例等法规开展立法调研。

    二是围绕增进人民福祉推进立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就是地方立法关注的重点和焦点。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及时修改《唐山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并围绕制定城市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开展立法调研,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干净水,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围绕促进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立法,不断推动绿色发展。唐山作为重工业城市,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任务很重。市人大常委会将及时制定《唐山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条例》,并围绕制定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等法规开展立法调研,为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碧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作出贡献。

    四是围绕历史和文化保护推进立法,不断提高城市文明底蕴。清东陵作为独一无二的世界文化遗产,对其保护管理也具有特殊性,市人大常委会将修改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作为今年正式方法项目,着力解决好清东陵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唐山是中国近代工业的摇篮,也是一座英雄的城市,经历大地震的洗礼,见证了凤凰涅槃的奇迹,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制定近现代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大地震资料和实物保护条例等法规开展立法调研,为保护唐山历史文化,提高城市发展的文脉和底蕴作出努力。

    三、着力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创新发展

    创新是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活力之源,也是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虽然我市有近40年地方立法的探索和经验,但也需要按照修改后的立法法精神,不断加大创新实践的力度,解决好为谁立法、如何立法、怎样立好法的问题,更好地肩负起地方立法的重要职责。

    一是树立立法新理念。理念是实践的指南。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宪法意识、民本意识,践行立法为民的宗旨,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立和增强“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推动引领”“精细化立法”的价值取向,达到良法善治的目的。特别是针对修改后的立法法明确的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的立法权限,地方立法权扩面、立法范围收窄的新规定,更要在具体管用上下功夫,在深度和精度上出效果。

    二是转变立法新方式。方式决定途径。坚持开门立法,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主要途径。要紧紧依靠专家学者、社会团体的力量,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广泛听取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县(市)区人大、群众组织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议,形成立法合力。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立法公开制度,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的途径和渠道,实现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三是担当立法新角色。正确担当角色是体现地位、实现作用的前提。立法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的法定职权。要进一步增强党领导立法和人大主导立法意识,健全完善立法选项、调研、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实现程序上主持立法向全过程主导立法转变。要切实解决好人大自主立法偏少和人大主导立法后政府部门立法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充分调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贯穿立法的全过程。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