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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法修订草案二审 标准制定支撑创新驱动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7年8月29日 08:53:08

    人民日报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张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8日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标准化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在此之前,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标准化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此次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又对草案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修改。

    一审稿规定,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对此,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部门、企业提出,上述标准分类依据不统一,标准之间的关系不清晰,建议进一步明确。为此,二审稿将其修改为: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部门、企业提出,应当发挥标准在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支持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重要行业、新兴领域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为此,二审稿作了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二是,增加规定,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

责任编辑: 张绵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