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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审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

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范围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7年6月24日 08:41:55

    人民日报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彭波)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不少委员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对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十分重要,此次修订非常必要和及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对于法律适用范围、成员资格和构成、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联合社、内部信用合作等问题进行了规范。但有些委员认为,还应当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范围。

    杜黎明委员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主要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但实践中也涌现出大量为农村居民生活提供服务的合作组织,因此,建议将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服务的合作社也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

    “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金融的支持,修订草案的规定非常好,允许合作社在生产经营合作基础上,依法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吴晓灵委员表示,植根于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基础上的信用合作,合作资金的安全性就有了保证,“同时,强调内部性、封闭性、不吸储、不对外贷款的原则都提得非常好。”她建议,将县级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改为审批,以明确信用合作的法律责任问题。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