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民主立法永远在路上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综述
银川人大常委会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始终坚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实践,建立了市委领导、人大主导、各方配合,立法工作者、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相结合,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的新路子。
一、完善立法机制,规范立法活动,是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2014年底银川市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明确了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市人大也先后制定出台了立法程序规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地方性法规协调工作规定、立法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地方性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地方立法体制,规范了立法程序,保障了立法活动有效开展。据统计,自享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先后制定、修订、废止地方性法规和作出具有法规性的决定134件。目前,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65件,法规性决定10件,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市发挥了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市人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确定立法项目,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作出重大事项决定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将立法工作放到全市工作的大局中考量,根据市委的工作重点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一些重要的法规或决定,人大在向市委请示报告的基础上还邀请有关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做到所立的每一部地方法规都具有科学依据,既能有效保护,又能促进发展。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徐广国每次在研究人大立法工作时都强调指出,要认真研究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地方立法中充分用足用活国家赋予民族地方的权利,加快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徐广国书记的指示,市人大常委会切实注重把中央对少数民族地区、对内陆开放经济试验区的优惠政策落实到法规中,通过立法,实实在在地解决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焦点问题,使立法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引领新发展。
三、突出地方特色,建设开放银川。为了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开发旅游资源,培育旅游市场,修订了《旅游条例》,规定旅游资源的开发要突出民族文化特色,发挥塞上湖城、回乡风情、西夏古都资源优势,推进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民族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经营者可以经营具有地方特色的有奖旅游项目,吸引相邻省区或者全国各地的游客来我市旅游。去年我市旅游业实现总收入83.65亿元,增长19.5%。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人大制定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将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清扫保洁和垃圾处理以及城市道路、桥涵、地下综合管廊、路灯、广场、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养护纳入特许经营范围,开放经营市场。全程参与该条例制定的市住建局副局长蒋会感慨地说:“条例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我市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建设,起到了及时雨的作用。”
四、坚持立法为民,保护生态环境。为了维护银川百姓、社会长远之利,留碧水蓝天,我们积极协调各方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加强黄河、艾依河、唐徕渠银川段生态保护和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区、鸣翠湖等31处湿地保护、加强公路两侧保护以及关于将北京西路南侧林带等3处城市公共绿地通过法定程序确定为永久性城市生态绿地的决等10件法规性决定。这些法规性决定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把银川打造成了一座可持续发展的“塞上江南”,而且给广大市民带来了幸福快乐的生活。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给予了极高的评价,“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银川市的湖泊与湿地保护关系整个宁夏川区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总的方针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依法管理、造福于民,给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碧水。”
五、建立立法公开机制。为推进立法公开,我市坚持每部法规草案在审议前或审议中,都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将立法活动向社会公开,让公众更多地了解我是立法的宗旨、过程和背景,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今年以来,截至目前我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三部、修订两部、废止一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一件法规性决定。其中修订立法程序规定的议题和制定城市生活垃圾促进条例以及电梯安全条例的议题,由于会前修改工作准备充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已经提不出修改意见,法制委员会也不需要在向大会作修改情况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该规定和这两部地方性法规。这在历年来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中是没有过的。在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批的过程中也非常顺利,受到了自治区人大领导的肯定。在制定我市智慧城市建设与促进条例和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条例以及电梯安全条例过程中,我们都召开专家论证会,既有立法方面的专家,又有技术方面的专家,广泛听取意见。我们也知道市民素质的提高、思想的形成、习惯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是,毛主席还说过“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美丽银川的梦想实现迫在眉睫。有些问题不能等到熟透了才固化下来。既要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又要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既要有美好的主管愿景,又要充分考虑社会的承载能力,因此将原来的题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缩小范围,改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条例”。毛主席说过“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会得到起码的知识”陈云同志也说“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比较、反复、提高”。我们做不到全国人大已经开展的法律表决通过前的风险评估,我们可以做到法规实施后的后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因为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相对于全国人大法制委和法工委的领导和专家学者来说,我们基层的同志不仅仅是聆听教导,而且会学习思考 ,我们将虚心听取各地立法方面的好做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水平。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荣山深有感触地说,地方立法工作要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不重复”的原则来做。既不违背上位法,又符合我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立法调研要“接地气”,深化对我市具体市情的认识和了解,听到更多基层和群众的心声,更全面、客观、准确地体现法规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自治区已有的法规我们不再安排制定,与自治区相同内容的法规及时废止,避免立法资源的浪费。
地方立法,任重道远。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科学、民主立法正在路上,且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