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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克智代表建议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网 2014年3月7日

  法制网北京3月7日讯 记者王斗斗 从陆源污染物排海量的加大,到湿地、红树林等典型生态系统的破坏,再到海上溢油等大面积污染事件的发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问题、新状况不断出现。天津农学院院长邢克智代表称,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已难以满足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

  "我国海洋溢油事件频发,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国海洋污染违法成本较国外严重偏低。"邢克智分析,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对超标排污行为可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到5倍的罚款,且上不封顶。而海洋环境保护法还停留在2万至10万元罚款的水平上。"行政处罚巨大差异所形成的环境违法,势必将向海洋倾斜,造成海洋环境质量的不断恶化。"

  邢克智注意到,现行法律法规侧重于工业污染防治,在河流入海污染防治、生活污染、养殖污染等方面规定较为薄弱,甚至存在空白。在海洋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也大多不具可操作性。特别是海洋生态损害和补偿立法还存在空白,致使目前一些新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无法可依。

  他建议,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提高污染海洋环境的违法成本,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相同类别的违法行为,要统一处罚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做到透明执法、严格执法。同时,增加和完善关于河流入海污染防治、生活污染、养殖污染的法律责任等条款。对轻微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区别对待,对排放的污染物类型要有所区别。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建立海洋生态补偿制度,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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