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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第一部国防立法:国防交通法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 2016年4月25日

    在今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国防交通法草案(下称草案)被提交审议,中央军委委员、军委后勤保障部部长赵克石对草案做了说明。

    据悉,这是党的十八大后第一部国防立法,此前,该领域内只有国务院和中央军委1995年颁布的《国防交通条例》予以规范。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迅猛发展和军队建设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国防交通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赵克石说,主要问题包括四个方面:利益引导机制不够完善;军地之间仅靠沟通协调,缺乏稳定性和权威性,形不成持续的工作合力;为适应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要求,亟待提高战略投送能力,但缺乏相应法律依据;平战转换机制不够完善,国防交通潜力难以迅速转化为战时和平时特殊情况下的保障能力。

    为解决上述问题,原总后勤部等11个部门联合起草了草案送审稿,于2013年4月28日呈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并于2014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修改稿,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军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4月15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赵克石介绍,这部法案目前的立法总体思路是贯彻军民融合思想,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积极面向和适应市场,建立利益引导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并处理好与国防动员法等法律的关系。

    草案共有57条,分为总则、国防交通规划、交通工程设施、民用运载工具、国防运输、国防交通保障、国防交通物资储备、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

责任编辑: 马冬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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