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调整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1日讯 记者张媛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增加了关于栖息地保护内容,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进行了调整。
针对现行法律中栖息地保护有关条款过于原则,野生动物保护和栖息地保护缺乏衔接,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长期得不到调整等问题,修订草案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了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内容;增加了保护有重要生态价值的野生动物、发布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防止规划和建设项目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规定;细化了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制度;明确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定期评估、调整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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