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集锦 > 立法

筹备设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

浏览字号: 来源: 信息时报 2015年09月09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刘宇雄 通讯员 任宣)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在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介绍广东省推进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情况。

    据悉,广东拟设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并设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筹划设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

    据悉,目前,全省17个新行使立法权的市,法工委编制共约130多个,各市配备的基本上都是从全市范围内选配的法律专业人才。不少欠发达市还克服困难,调剂专门编制、安排专门经费启动立法工作。

    黄龙云指出,随着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推进,广东全省将有21个市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各市立法工作力量需要得到强化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特别是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量也必然会大大增加。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就增设法规审批处、立法指导协调处及增加相应编制、设立专门委员会立法专职委员等事宜进行了研究,拟待第一批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到省人大常委会后,将具体方案向省委请示。

    此外,还将争取筹划设立广东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并设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为常委会立法工作提供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

    分批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在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方面,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来推进。第一批在珠三角地区的市和粤东西北地区的市分别选择3至5个市,第二批则是珠三角地区的其他市,以及粤东西北地区立法需求、立法能力、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总量等情况排名相对靠前的市;第三批,对剩余设区的市加强指导,推动其尽快提高立法能力,适时确定其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据悉,目前第一批9个市已在今年5月底确定行使地方立法权,并拟于9月底确定第二批、明年初确定第三批。

责任编辑: 向航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