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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立法能力建设 建立立法工作机制 积极做好地方立法准备工作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5年9月25日

地方立法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地方法治能力建设的必要手段,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地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先行先试的法治保障。在省人大和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人大常委会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在2012年就启动了地方立法权的申报工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提出了工作构想,确定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计划,申报工作连年被写入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列入来年工作任务,持续推动,重点开展。期间,驻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上多次建议,常委会领导多次赴省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李政文副主任、安焕晓副主任和牛仁亮副主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先后到我市进行了专题调研。省人大法制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对我市的申报工作给予了及时具体的指导和帮助。2014年4月,我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较大的市的申请报告。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地方立法权的取得打好了坚实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立法法》修改后,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学习培训,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设立专门立法机构,加强立法能力建设

地方立法权作为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新增的一项重要权力,需要有专门机构牵头负责此项工作。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我们向市编办打了报告,申请设立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专司立法工作,具体负责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协调下,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省、市两级编办先后下文,同意市人大设立法制委,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增加一个副处级领导职数和两个行政编制。增加后,法工委县处级领导职数为1正2副,行政编制为6名。今年7月22日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名单,标志着市人大法制委的正式成立。市人大从此有了专门立法机构和负责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机构,合乎了立法法的规定,我市的地方立法准备工作大大向前迈进了一步。

二、巧借外脑,组建市人大常委会法律专家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法律专家论证咨询机制,落实省委作出的推动“六权治本”、实施“六大发展”决策部署,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法律专家咨询服务,切实做好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准备工作,我们制定了《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律专家委员会组建工作方案》,经过认真遴选和严格考察,从全国、全省、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和我市高等院校、律师界等从事宪法及相关法律、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法等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中选聘了26名专家,组建了法律专家委员会,并组织召开了首次法律专家座谈会,大家围绕地方立法权的行使建言献策,对我市的地方立法如何开好头,起好步,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委员会的智囊团作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法学理论优势、实践优势和群体优势,为常委会各项工作,尤其是地方立法工作方面,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持和专业指导。

三、统筹协调地方立法准备工作,建立三个工作机制

为服务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效率,整合工作资源,做到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我们探索建立三个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市委领导下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在立法工作中,要坚持重大立法事项事先向市委汇报,及时把市委的正确主张通过立法形式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二是开展市校、市院、市会合作,建立市校(市院、市会)立法合作机制,加强立法前论证。我们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多次洽谈合作事宜,建立立法合作机制,以充分发挥著名高等院校和专门研究机构在立法方面的智囊团作用。近期,我们已经和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进一步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在人大工作的重要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进我市民主和法治建设达成了一致,形成了共识;三是建立县、乡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意见,形成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

四、开展人员培训,提升法律素质

为提高市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为行使地方立法权做好准备,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举办运城市人大干部法治思维与领导力提升研修班,分两批对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轮训。第一批已于2014年11月2日至7日在北京大学进行了为期6天的封闭学习,共培训学员60人,其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5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9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25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工作人员21名。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精心组织教学,安排优秀教师授课,围绕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研究、依法行政与执法公信力、十八届四中全会法治精神解读等7个专题开展培训,重点讲授了立法法等有关内容。第二批轮训将于今年适当时候举行。我们还积极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山西省2015年度首期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和全省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8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参加了主任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了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以上培训和学习组织严密,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注重实效,参训人员珍惜学习机会,遵守学习纪律,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思考、探讨和交流,为更好地开展人大各项工作尤其是将来的地方立法工作打好了理论基础。

五、积极探索地方立法课题研究

根据《立法法》规定,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可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地方特色,我们在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运城市物业管理、涑水河流域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地方立法课题研究。“关圣文化建筑群”申遗项目已列入国家文物局2016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必须要有配套的地方性保护法规。为确保申遗成功,我们先期开展了立法调研,做了大量工作,拿出了较为成熟的法规草案。物业管理是我市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方面的热点,目前存在着管理不规范、收费不合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亟待立法予以规范,我们正在开展专题调研。涑水河是运城的母亲河。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开展涑水河综合整治,实现清水复流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全力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整治取得的经验和整治成果的巩固需要用法律手段予以固定,我们把这个课题列为地方立法工作的重点项目进行专项调研。同时,在先行先试方面,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开展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立法,重点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果业发展方面进行立法调研,以规范三省四市果业生产及其相关活动,维护果农权益,提高果品质量安全,促进区域果业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务实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委(法工委)的内设机构,调整充实立法专门工作人员,积极探索机制创新,为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做到良法善治,打下更加扎实的工作基础。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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