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种类
法制日报北京4月20日讯 记者李想 今天被提请审议的种子法修订草案规定,减少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的种类,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由28种减少为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共5种。
修订草案规定,减少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的种类。取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各自再确定一至二种主要农作物作为审定品种的规定,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由28种减少为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共5种。修订草案规范了品种审定,规定申请审定的品种应当符合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要求。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