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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香港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7-0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范徐丽泰委员发言

刘佩琼代表列席会议

费斐代表列席会议

廖长江代表列席会议

代表们参加大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6月26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范徐丽泰委员出席会议,刘佩琼、费斐、廖长江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经表决,分别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7号、第58号主席令,分别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一修正案。该修正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同意对这一修正案予以备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该修正案将以公告方式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批准了2011年中央决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现实有代表2977人。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3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联络局 蔡静)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2年7月6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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