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香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专栏>>参加会议

香港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3-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11年3月5日至14日,举世瞩目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香港全国人大代表赴京全程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等内容。

代表们一致认为,“十二五”规划纲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描绘了未来五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此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代表们一致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期间,代表们以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议程,积极建言献策。会议于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蔡静)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03-25
责任编辑: 王伟
相关文章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香港代表团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内地游客与香港导游冲突属个案
香港全国人大代表史美伦:上海国际板不会冲击香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