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3日至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深圳举办2009年第二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来自17个选举单位的2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这期学习班的学习。香港全国人大代表马逢国、卢瑞安、刘柔芬、杨耀忠、陈智思、罗范椒芬、蔡素玉和廖长江参加了此次学习班。(蔡静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