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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晓阳:澳门基本法没有规定普选目标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3-0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新社澳门3月1日电 (记者 龙土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1日在澳门指出,澳门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并未排除将来澳门选择普选行政长官的制度。但不能在基本法外设定一个目标,提出所谓的时间表。

    由澳门特区政府及中央人民政府驻澳联络办联合主办的澳门各界人士座谈会,1日在东亚运动馆会议室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及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专程来澳,与澳门各界人士座谈。

    乔晓阳在座谈会上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两个产生办法”的决定,全面总结了澳门回归以来政治体制的运作经验,指明了未来发展方向。希望澳门社会各界人士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基础上,共同努力,求同存异,形成具有广泛民意支持的两个产生办法修改法案,推进澳门民主政治制度向前发展。

    对于澳门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乔晓阳称,澳门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并未排除将来澳门选择普选行政长官的制度。至于可否提出普选时间表,乔晓阳指出,澳门基本法没有规定普选目标,两个产生办法同基本法其它条文一样,只能立足于特定时期澳门的实际情况适当修改,不能在基本法外设定一个目标,提出所谓的时间表。

    李飞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澳门特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就澳门政制发展问题作出的重要决定。今次的座谈会,主要目的是与澳门各界人士沟通交流,增进对有关决定内涵的理解,以更好贯切落实。

    张晓明要求澳门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自觉遵守和执行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澳门政制发展的解释和决定的规定,精心设计有关澳门特区政制发展的具体方案。(完)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2年3月1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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