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至立带队到辽宁省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8-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据新华社电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近日结束了在辽宁省的执法检查。陈至立强调,要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分别听取了辽宁省、沈阳市、鞍山市、大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执法情况的汇报;先后深入鞍钢等企业一线进行现场考察,并与企业家、用人单位和基层职工代表座谈,倾听各方意见。

  陈至立充分肯定了辽宁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取得的成效。她指出,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三年多来,得到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和推进。但也应当看到,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尚不健全,一些地方和单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

  陈至立指出,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推向深入。重点是加大劳动合同制度推进力度,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扎实推动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陈至立强调,一要继续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二是政府要加强领导,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创造更好的条件;三要努力达到维护职工权益和企业健康发展双赢的目的;四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在协调劳资关系中的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汪恕诚,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了执法检查。

来源: 法制日报2011-08-23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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