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启德率执法检查组赴重庆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1-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环境报记者 郭薇 重庆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率领执法检查组于11月15~17日到重庆市就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韩启德在听取了重庆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后,对重庆市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重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颁布实施了节约能源条例、建筑节能条例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办法等地方配套法规和制度,制定了节能规划,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完善了节能激励政策,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韩启德说,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最后一年,任务是十分艰巨的。因为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率滞后于时间进度要求,今年全年需要下降5%以上,而目前能耗增长态势依然强劲,特别是四季度往往会形成生产、运输、投资和居民供暖几个需求高峰的叠加,需要高度警惕能源消耗的回升反弹。

  韩启德指出,节能不是权宜之计,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仅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当前节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在建立和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还要以这次节能法执法检查为契机,依靠法律的规范、科技的支撑和配套政策的引导,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不断推动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韩启德强调,修订后的节能法将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与工业节能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这是一种认识上的提升。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建筑节能。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认真查找和分析建筑节能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着力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切实把建筑节能的潜力转化为实际的节能量。

  韩启德说,节能与科学发展是并行不悖、有机统一的,节能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是节能得以实现的保证。要把节能减排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要大力调整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从根本上保证节能目标的实现。要把法律规定的职责和有关制度落到实处,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依法加强节能减排的考核评价工作,使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真正成为检验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来源: 中国环境报 2010-11-17 责任编辑: 王伟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