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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是促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   日期: 2005-03-18   浏览字号:  

  
        党朝胜
        3月14日,全国人大顺利审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部法律以宪法为依据,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这个主题,充分体现我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这部法律是全国人大察民心、顺民意的重大举措,它的出台势将推动两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推动和平统一大业。

        一、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反对和遏制“台独”,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统一的一项重大举措。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多年以来,海峡两岸的中国人都信守这一基本原则,并为之不懈努力。
        然而,“台独”分裂势力却从未停止过“台独”分裂活动,特别是近些年来,岛内“台独”分裂活动不断升级。“两国论”、“一边一国论”等谬论相继出笼,“台湾正名”、“去中国化”等“渐进式台独”活动步伐明显加快、日益猖獗。台湾当局领导人甚至置祖国大陆的严正警告和2300万台湾同胞的福祉于不顾,公然宣布通过公投、“制宪”的“台独时间表”,2004年5月以后,虽然将“制宪”改称为“宪政改造”,但仍声称要在“2006年公投制宪”、“2008年实施新宪”,使台湾成为所谓“正常的、完整的国家”,继续谋求通过所谓“宪政改造”搞“法理台独”。“台独”势力及其分裂活动的发展,严重破坏了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威胁着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损害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面对“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活动的现实危险性和所造成的严重危害性、破坏性,大陆广大人民、社会各界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纷纷要求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实现祖国统一的呼声日益高涨。在此形势下,全国人大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正可谓是察民情,顺民心,十分必要,非常适时,功在当代,利泽千秋。

        二、《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落实了依法治国的精神。
        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明确指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中国共产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方针政策,有力地推动了两岸关系的健康发展。现在,全国人大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立法,正是为了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贯彻中共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以法律形式规范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国完全统一的原则、主张和措施,为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发展指明方向。同时,展现全体中国人民反对“台独”、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从而促使“反独促统”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三、《反分裂国家法》充分展现了我以最大努力争取两岸和平统一的极大诚意。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性,又体现了照顾台湾的历史和现实的高度灵活性,有利于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反分裂国家法》为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以五大措施鼓励发展两岸关系,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从而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明确主张通过两岸平等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体现了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什么问题都可谈的精神,从而为两岸协商与谈判提供了广阔空间,这充分展现了和平统一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的最大诚意。
        《反分裂国家法》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规定在三种情况下“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从而清楚表明全体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四、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世界上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不仅见诸各国法律,而且成为诸多重大国际条约的主要内容。中国通过立法活动来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理所当然,符合国际惯例。
        众所周知,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国际社会也普遍接受这一事实。任何分裂中国的行径都违反中华民族的意志,违反包括广大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愿望,违背世界各国与中国建交公报,进而影响台海局势发展、伤害两岸人民福祉、危害亚太地区和平。“台独”只会给台湾带来灾难,破坏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完全属于中国内政,并只会对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有利,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希望各国充分理解。事实上,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反分裂国家法》立法程序以来和《反分裂国家法》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许多国家政府、政要和国际主流媒体舆论都纷纷对此表示理解与支持,这也充分说明,国际正义力量支持我们的立法行动,支持我们的统一事业。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台海及亚太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它的出台,势将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动员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共同推进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早日实现。
        来源: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18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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