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释义
主 编:曹康泰(国务院法制办主任)
解振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李 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编:黄建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
彭近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李干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司长)
王振江(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法制司副司长)
撰稿人:
岳仲明 曹兵兵 高 飞 施春风
李 昕 王宛生 李云若 田超奇
刘 华 韩 敏 燕 娥 俞 军
潘 苏 施仲齐 李学群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四章 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五章 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六章 放射性废物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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