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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普及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代序)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   日期: 2003-09-11   浏览字号:  

  

        ——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迟浩田上将答记者问
                
        记者:我国第一部《国防教育法》已于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江泽民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施行,请您谈一谈制定国防教育法的重要意义。
        迟副主席: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在跨入新世纪的时候,总结历史经验,着眼未来发展,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教育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防教育法有助于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建设和巩固国防。回首二十世纪,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和精神财富,同时也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数百起局部战争以及近半个世纪的冷战,惨遭战争劫难和战争威胁之苦。二十世纪前五十年的中国,有国无防,落后挨打,山河破碎,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国家濒于亡国灭种的边缘。中国人民历经磨难,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最终使国家走上了富强、民主、文明的发展道路。在新世纪,我国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我们在抓住历史机遇、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时候,必须清醒地看到,当今世界形势虽然在总体上趋向缓和,但天下还很不太平,国际力量对比严重失衡,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国际政治、经济和安全领域依然存在并有新的发展,军事干涉主义进一步抬头,影响亚太地区安全的消极因素和不确定因素也不可忽视。对此,我们绝不能放松警惕。武备之要务,当以强心为先。只有凝聚民心,激扬士气,才能奠定制胜的基础。为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要有强大的国防实力,更要增强全民族的忧患意识和国防观念。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全民国防教育。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和十五大的报告都强调,要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七届全国人大以来的历次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要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国防教育法的公布施行,为深入贯彻党在国防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推动国防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第二,国防教育法有助于提高全民素质,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面向二十一世纪,我们必须坚持发展这个主题,毫不动摇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实现“四个现代化”,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大力提高全民的基本素质。而树立国防观念,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国防教育是提高公民素质的重要教育形式,贯穿于政治、经济、科技、军事、文化等教育之中,核心是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奉献精神,根本目的是增强全体公民建设强大国家、保卫祖国安全的意志、技能和体魄,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和保卫祖国人人有责的“共御外侮”的思想。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能激励人民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自觉地把党的事业、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从而产生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民族向心力、凝聚力。这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在军事上可以转化为旺盛的战斗力,在经济上可以转化为强大的生产力。国防教育法的公布施行,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四个现代化”,创造了必备的法制条件。
        第三,国防教育法有助于贯彻落实国防法和教育法。国防法和教育法分别是我国国防领域和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国防法设专章对国防教育的方针、原则等问题作了规定;教育法在总则中明确要求,“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国防教育法的公布施行,贯彻落实了国防法和教育法对国防教育的原则要求,使国防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可以遵循的法律规范。

        记者:在学习和贯彻《国防教育法》中,准确把握立法指导思想十分重要,请迟副主席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迟副主席:我谈三点。首先,《国防教育法》全面体现了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教育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毛泽东同志早在1937年  7月23日发表的《反对日本进攻的方针、办法和前途》一文中,就明确提出实行坚决抗战的八个办法之一就是对全民进行“国防教育”;建国初期,他提出要在全国人民中间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指出,“第一,我们不要战争;第二,如果有人来侵略我们,我们就予以坚决回击。我们对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就是这样进行教育的”。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加强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江泽民同志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国防教育有过一系列精辟的论述,他深刻指出:“只要国家存在,就有国防,国防教育就要长期进行下去,作为公民的终身教育来抓。”他强调:“越是在和平建设时期,越要宣传国防建设的意义,克服和平麻痹思想,增强人民的国防观念。”他要求:“要通过政府组织、军队配合、舆论宣传、学校教育等一系列措施,使全民国防教育逐步社会化、制度化。”可以说,党的三代领导核心的这些重要思想为制定国防教育法指明了方向。
        第二,《国防教育法》科学总结了多年来全民国防教育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作法。比如,开展国防教育必须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干部应当带头接受国防教育;国防教育的重点是学生、国家工作人员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必须打牢学校国防教育的基础;必须注重抓好国防教育师资队伍和国防教育基地建设等。这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在法律条文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第三,《国防教育法》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国防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的新举措。比如: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国家鼓励通过多种渠道筹措国防教育资金;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国防教育的宣传;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营开放日制度等。这些措施将会有力地推动新形势下普及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工作。

        记者:《国防教育法》的公布施行,您认为应当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迟副主席:《国防教育法》的公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国防教育事业迈入了法制化、正规化、系统化的轨道。这对于保证全民国防教育的开展,推动新时期的国防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乃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因此,抓好《国防教育法》的贯彻落实至关重要。我认为,当前应当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学习、宣传《国防教育法》,增强依法开展国防教育的自觉性
        古人云:“徒法不足以自行”。  《国防教育法》作为调整我国国防教育事业的专门法律,为进行全民国防教育提供了基本的行为准则。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国防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民依法开展国防教育的法律意识,切实为《国防教育法》的施行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必须看到,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容易使人麻痹,忘却忧患。一些人沉醉于和平景象,国防观念淡化,“敌存而惧,敌去而舞”,不思兢兢以强,长此下去十分危险。因此,必须加大《国防教育法》的宣传力度,把学习、宣传《国防教育法》同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国防法》结合起来,同当前的国际形势和我国周边的安全环境结合起来,同国防教育的丰富实践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深刻理解国防教育在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法律地位,增强公民依法开展国防教育的自觉性。
        第二,健全国防教育工作机构,抓好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
        抓好国防教育,领导是关键,组织是保障。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要深入、持久、有序地开展,必须加强和改善对国防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这是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的前提条件。针对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不够健全和一些地方国防教育工作机构不够完善的情况,《国防教育法》用立法的形式解决了这一制约国防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依据本法,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要尽快建立,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职责。省、地、县各级地方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要在当地国防教育委员会或者国防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国防教育的职责。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人员要切实履行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国防教育的职责。
        第三,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合力
        江泽民同志曾明确指出:“全民国防教育,光靠一两个部门是抓不起来的,必须由党、政、军各机关,工、青、妇各群众团体,教育、文化、宣传、新闻、出版等各部门通力合作。”  《国防教育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负有开展国防教育的职责,因此,各机关、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全民国防教育于法有据,责无旁贷,必须恪尽职责。要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把国防教育当成是军队和教育部门的事情、教育对象是武装部队人员以及“与己无关”等模糊观念和认识,动员全党、全社会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单位,要把大力开展国防教育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向全民普及国防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国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切实抓好学生的国防教育。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要在做好自身国防教育的同时,积极协助和支持地方开展国防教育,把它作为“双拥共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第四,完善国防教育法规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国防教育法》将《国防法》和《教育法》有关国防教育的规定具体化,同时也为制定或者完善有关国防教育的法规、规章提供了法律依据。抓好《国防教育法》的贯彻落实,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加快国防教育立法,抓紧制定与《国防教育法》配套的法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当地特点,总结开展国防教育的实践经验,依据《国防教育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要抓紧制定国防教育的配套法规和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同时要加强对《国防教育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我相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通过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一定会有力地促进全民国防教育的开展,全民的国防意识将会有极大的提高,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也将会得到极大的增强,为巩固和建设国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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