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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知识百问57—61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   日期: 2001-11-15   浏览字号:  

  

   57.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其价格如何制定和执行?  
   答: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  
   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价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和损害用药者利益的价格欺诈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予以处罚。  
   58.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应向政府何部门提供药品购销价格、数量等资料?  
   答: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予以处罚。  
   59.医疗机构是否应向患者提供药品价格清单、公布常用药品的价格?  
   答: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的价格清单。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还应当如实公布其常用药品的价格,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  
   60.药品购销中,哪些获利行为是被禁止的?  
   答:禁止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账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禁止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61.药品广告如何审批?  
   答: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法制日报200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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