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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期报告?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   日期: 2000-12-17   浏览字号:  

  

        中期报告是指关于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有关机构提交记载有关情况的报告。中期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3.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包括大股东情况的变化、股票种类的变动、某些种类的债券已经到期、对持有债券的人的偿还情况等等。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包括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及监事的选举、更换及其报酬、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的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决算方案、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事项以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可以规定其他一些应当在中期报告中载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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