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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惩治酒驾那样治理制假售假

——代表委员热议中小企业“打假维权”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 2019年3月6日 10:33:34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对“李鬼”施以严惩的鲜明态度,引起会场内外高度认同。

    “心血被仿冒,心情如同坐过山车”

    全国政协委员余留芬今年再次带来了打假提案,这份坚持源于她的“切肤之痛”。

    余留芬来自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乡岩博村。这个坐落在乌蒙山腹地的小山村,2000年村里人均年收入还不到800元。2001年,余留芬被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后,整合十几家酿酒作坊建立起酒厂,并决心从村里传承了600多年的小坛发酵古法酿酒工艺中寻找脱贫希望。

    发动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入股,找国有企业注资,找银行贷款……经过一系列努力,酒厂克服了人员匮乏、贷款困难、招商无门的窘境。到2018年,企业年销售额达到3亿元。

    然而就在发展渐入佳境时,市面上突然冒出很多“李鬼”。“他们利用我的很多资料,谎称是我们厂的人到处去招商,导致很多人受骗。”余留芬说。“我真不知道哭了多少次。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血被仿冒,这两年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一样。”

    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医药集团董事长耿福能今年也关注“傍品牌”“搭便车”等问题。在他看来,知名品牌就是金山银山。对此,他提出了“保护知识产权生态链”的观点。他认为,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保护形象符号,更应该保护商标和品牌的整个生态链。

    应提高违法成本、降低打假成本

    政府工作报告对假冒伪劣商品坚决打击的态度,在会场内外引起广泛共鸣。

    余留芬告诉记者,对中小企业而言,普遍面临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弱、缺乏保护手段和技术等问题。不少中小企业也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由于不了解专业性要求,往往不能有效地保护创新成果。“这就像把一个宝贝放在门窗破损的房子里一样。”她说。

    她还表示,缺乏有效的打假手段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先进技术,受害企业往往很难掌握仿冒团伙的实际销售金额,也无法追踪到制售假根源和相应团伙的真实身份。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警郝世玲表示,很多制售假案件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惯犯、累犯。同时警方在基层执法实践中发现,假货认定难、执法周期长、成本高的问题普遍存在。

    网友“刘小林LL”说:“违法成本低,是违法者有恃无恐的主要原因。”也有网友评论:“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关键在执行。”

    打假需共治 多方宜“助攻”

    受访的多名代表、委员呼吁,执法部门要 “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对于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线上线下监管联动,让制售假者倾家荡产、无力再犯。

    余留芬提出了对制售假行为永久存档记录、将制假被起诉者申请列入失信人名单的建议。“对制售假企业罚款,不能只是‘罚酒三杯’,还要像惩治老赖那样加大惩处力度,限制他坐飞机高铁,形成更有力的震慑。”

    代表委员们还建议,应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打假共治”局面。 例如建立假货线索举报制度,对于提供重大制售假线索的举报人给予表彰或奖励,提高全民参与打假的积极性。

    耿福能建议,针对一些企业品牌保护意识不强、维权能力不足的问题,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并探索一套公允的品牌评价指数体系,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许多代表委员还呼吁,中小企业要积极联合执法部门、电商平台等各界力量,同时也要借助科技创新进行打假。“一些互联网企业比如阿里创立了打假新技术新模式,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品牌权利人联合打假,共建打假共治系统,不仅降低品牌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也节省执法资源,在业内取得了较好成效,这种打假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技术新模式值得推广应用。”余留芬说。

    “网络假货治理成效归功于国家高度重视,同时,由执法机关、品牌权利人、消费者、平台等各方共同组成的打假共治系统首次实现标志性闭环。”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总监李溪涵表示。(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吴光于 陈晨 吴刚)

责任编辑: 刘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