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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官检察官的企盼,两会上有答案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2017年03月14日 08:44:33
       

    执行积案何时化解、怎样推动更多优秀检察官到一线办案、“民告官”官不出庭应诉怎么办、谁来划清法官追责与免责的边界……

    两会期间,记者在会场外采访收到来自基层一线法官、检察官的思考和企盼,他们希望在全国两会上能够求解萦绕在心头的那些问号,记者选取部分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帮助他们在两会上逐一寻找答案。

    执行积案何时化解?

    【会下有所呼】在杭州市萧山区法院,徐兴标是一名在执行岗位上工作了20多年的老法官。这些年,他和同事们年人均收案六七百件,年人均接待当事人超过千人,执行人员承担着远超自身能力范围的任务,分身乏术。半数执行案件当事人没有履行能力,这些执行不了的案件多年来在法院累积,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这些积案何时能化解?

    【会上有所应】记者带着徐兴标的问题,找到了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

    “这位法官反映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也是非常重视的。去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我们有信心,关键在于把执行和现代信息技术结合起来,而不是单纯搞人海战术。”李少平说。在化解积案上,法院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特别是依托信息化搭建了各类执行信息查控系统,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李少平还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执法人员的确相对偏少,应当在适当时进行补充。

    怎样推动更多优秀检察官到一线?

    【会下有所呼】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是福建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之一。1997年进入检察院工作的公诉科科长刘蓁,首批通过了检察官入额考试,到一线办案的时间更多了。她建议完善机制,让更多优秀人才到一线办案。她想知道,各地检察系统是如何推进这项工作的?

    【会上有所应】记者在两会上采访了多位检察长,得到的消息是,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推动检察官到一线办案,已成为多地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答题”。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说,今年将继续推进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到一线办案,包括亲自阅卷、亲自审讯、亲自出庭、亲自制作法律文书等。

    “民告官”不见官怎么办?

    【会下有所呼】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何淼说,一年来的各类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50.2%。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升为一项法定义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当前出庭应诉率不高。有的行政机关委派出庭人员沉默的多,发声的少;表态的多,论辩的少。有的甚至对案情不熟,无法陈述事实和法律依据。这些情况增加了庭审难度,增加了原告对行政机关的不满。何淼请求代表委员帮助呼吁各级行政机关提高应诉意识。

    【会上有所应】李少平认为,何淼的困惑反映了我国当前行政诉讼的真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多年,近年还进行了修订。行政案件关乎百姓和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要做守法模范,这也是我们人大代表要进一步推进的。”李少平说,“有的行政机关不愿做被告,是因为在传统认识中,做被告是不光彩的事,这是认识上的偏差。”他建议,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并按照国家要求设立公设辩护律师。此外,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而不能随便派人出庭或不出庭。

    法官追责与免责的边界如何划清?

    【会下有所呼】“过去审案的不定案,定案的不审案。作为庭长,全庭法官的法律文书都由我签发,大量时间和精力被事务性工作占据,自己每年亲自办理的案件只有30多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尤骥说。司法改革让法官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现在全庭法官年人均结案达400件,较改革前上升30%,尤骥本人也得以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去年办理了108起案子,其中包括不少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尤骥认为,对于法官,要让追责和免责的边界更加清晰。他想托记者在两会上问一下:如何既要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法官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又要明确法官责任豁免的范围和条件,确保法官裁量权的合理空间。

    【会上有所应】李少平很赞同尤骥的观点。他表示,建立司法责任制,就是为了界定对司法人员免责或追责的条件,司法责任制改革绝不能单把“问责”作为立足点。现在原则是清晰的:对法官进行责任评价的基础是客观行为和主观过错,是否存在违法审判行为,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必须明确,并不是所有错案都需要或者应当追究法官审判责任的,法官没有违法审判行为,也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不应被追究责任。

    谁来为基层法官减负?

    【会下有所呼】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吕平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原先每年立案量2000多件,近两年增加到6000件左右。吕平想问的是,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突出,如何才能减负?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认为,案件数量增加,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有关,和群众法治意识增强有关,和人民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关。案件数量的持续增加,对人民群众来说,说明打官司更方便了;对法院来说,意味着辛苦的付出和巨大的办案压力。

    【会上有所应】12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已对这一问题给予高度重视。报告中提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一些法院办案压力巨大,有的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身心状况堪忧。面对这些问题,报告中已经表态,“将通过深化改革,努力加以解决”,期待“吕平们”的负担能够减轻。

    (李亚彪、陈晨、王成、李鲲、陈晓波、潘林青、高洁、陈国洲)新华社北京3月13日新媒体专电

责任编辑: 孟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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